返回按钮

详情

建设部关于公布2005-2006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公布2005-2006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建质[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2007年11月至12月,我部组织专家对有关部门和地区申报的840项工法进行了评审,审定368项为2005-2006年度国家级工法,其中135项为国家一级工法,20项为升级版国家一级工法,213项为国家二级工法。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工法管理工作,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注重以工法开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法在企业间的交流,不断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1、2005-2006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
2、2005-2006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升级版)
3、2005-2006年度国家二级工法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