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农业部公告第980号

农业部公告第980号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374号《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部考核合格,批准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保护研究所等8个单位为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资质有效期3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得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农药登记环境试验,未获得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试验范围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2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物技术研究测试中心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4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5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6
中国农业大学应化系农药环境评价实验室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7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环境行为

8
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环境行为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