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3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按照《湖北省2003―2007年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管理,在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暴发和流行、保障畜产品安全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保障了城乡农副产品供应和公共卫生安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荆州、随州、鄂州、潜江等5市人民政府“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先进,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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