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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
【发布文号】闽司〔2008〕27号
【发布日期】2008-01-29
【生效日期】2008-01-29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福建省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闽司〔2008〕27号)
安溪县凤城安益进口机动车维修站:
你站申请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核,同意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以我厅核定为准。
此复。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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