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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8]5号
【发布日期】2008-01-26
【生效日期】2008-01-26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北京市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农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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