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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5]18号
【发布日期】2005-04-22
【生效日期】2005-06-3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北京市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
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
(京政办发[2005]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制订的《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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