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3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工作,现批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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