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哈政发〔2008〕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 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