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平市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政办〔20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市与金融部门的战略合作,抓好融资项目的策划、组织和筛选,加强银行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监督、偿还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平市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兆民(南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光松(南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树鑫(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王德生(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唐 殷(市国资委主任)
袁仁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翁明亮(市建设局局长)
余建坤(市规划局局长)
章行远(市交通局局长)
梁廉荣(市江南新区管委会主任)
梅廷旺(闽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廖俊波(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主任)
马良胜(市水利局局长)
严 明(市环保局局长)
林亚贵(市监察局局长)
王宁新(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何光松任主任,林树鑫、廖献平(市财政局副局长)、张佳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任副主任。
二○○八年一月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