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豫政办 〔2007〕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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