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闽侯县尚干加油站等19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99号)
闽侯县尚干加油站等19家企业:
我委于2007年 12月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闽侯县尚干加油站等19家企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规划点名称变更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
中石油福建泉州安吉加油站待建成验收具备条件后向我委申领证书,其他企业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变更后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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