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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1580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华寿发(2007)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3层,并将公司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法定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3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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