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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7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74号

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经严格审查论证,国务院于2007年10月9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决定取消轧钢辊、油锯等14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审批,同时,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继续保留对人造板等66类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现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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