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批准友邦整合其在华分支机构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1525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整合在华分支机构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该整合申请,你公司拟将友邦上海分公司改建为一家子公司,其实质是你公司申请在华设立一家独资寿险公司。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境外寿险公司在华设立营业机构必须采取合资形式,外方股比不超过50%。鉴此,我们认为你公司的整合申请存在法律障碍,对此申请不予批准。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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