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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罗源县碧里至将军帽公路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罗源县碧里至将军帽公路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7〕1134号)




福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罗源县碧里至将军帽港区疏港交通战备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调整的请示》(榕发改工[2007]48号)及有关附件均悉。我委已以闽发改交能[2007]702号文批复该项目可研,路线全长10.7公里(其中隧道一座260米),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7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为了节约项目投资,在保持技术标准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经研究,对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路线经过华东船厂路段(K8+898―K10+000)路基土石方开挖由福建华东船厂负责实施,土石方工程不计入本项目;请在下一阶段设计中加强高边坡的整治。

二、同意将龟屿隧道建筑界限宽由17米调整为10米(仍达到二级公路、60公里/小时的设计标准),请在下一阶段设计中做好路基渐变段的衔接工作。

三、同意本项目全线采用全幅式混凝土路面。

四、本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3760万元。

其他事项仍按原批复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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