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建设500千伏莆田燃气电厂送出工程的复函
(闽发改交能〔2007〕1136号)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500千伏莆田燃气电厂送出工程建设意见的函》(闽电函[2007]239号)悉。莆田燃气电厂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建设,首台机组计划于2008年投产,急需配套建设500千伏莆田燃气电厂送出工程,请你公司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制要求,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