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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7-11-30
【生效日期】2007-11-3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7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72号
关于暂缓施行《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确保《
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第95号局令)得到有效、准确执行,我局正对该办法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完善,因此决定暂缓施行该办法,施行日期另行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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