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德电业局韩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7〕1109号)
宁德市电业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准220KV韩阳输变电等项目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07]477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核准你市韩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 根据宁德电网2007-2011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同意韩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电网项目建设(详见附表)。
二、 韩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电网项目共规划220千伏变电容量540兆伏安,本期建设180兆伏安,建设220千伏输电线路84.7公里,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无功配置及通讯设施。
三、 韩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电网项目本期建设投资控制在25727万元之内。
四、 工程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