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岭澳核电厂《运行技术规范》升版申请的函
(国核安函〔2007〕77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运行技术规范〉升版修改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07〕6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运行技术规范升版修改申请是可以接受的,同意其由B1版升版为B2版。
你公司要严格遵守运行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岭澳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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