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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定五所高校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试点学校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定五所高校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试点学校的通知

(闽教发〔2007〕166号)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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