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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9号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9号

关于下发《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7年12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 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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