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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穗财法〔2007〕112号
【发布日期】2007-10-26
【生效日期】2007-10-26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广州市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2006年底前印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2006年底前印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穗财法〔2007〕112号)
市属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经市法制办审核,决定对我局(含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6年底前单独或联合印发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布。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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