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国食药监安[2007]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做好药品GMP认证工作,全面提高认证工作质量,国家局对《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该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