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国食药监安[2007]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做好药品GMP认证工作,全面提高认证工作质量,国家局对《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该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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