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张春驿等7名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134号)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张春驿等17人申请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7〕1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秦山第三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张春驿等7人具备秦山第三核电厂反应堆操纵员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批准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秦山第三核电厂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月八日
附件:
秦山第三核电厂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1
张春驿
RO(07)001-Q3
2009年10月1日
2
方群才
RO(07)002-Q3
2009年10月1日
3
沈爱东
RO(07)003-Q3
2009年10月1日
4
郑 雨
RO(07)004-Q3
2009年10月1日
5
曹凌霄
RO(07)005-Q3
2009年10月1日
6
傅 剑
RO(07)006-Q3
2009年10月1日
7
郭宇兵
RO(07)007-Q3
2009年10月1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