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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淋溪河水电站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淋溪河水电站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鄂政发〔2007〕6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淋溪河水电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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