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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发布日期】2007-09-30
【生效日期】2007-09-3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海关总署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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