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到云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942号)
云南省文化厅:
你厅云文市[2007]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云南省演出公司与云南东方之夜文化有限公司联合邀请美国歌手费翔,于2007年10月18日至19日到云南参加音乐剧《梦・云南》节目的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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