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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批复

(莆政办〔2007〕177号)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你们单位《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请示》(莆市民〔2007〕146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方案,并由你们两家直接联文下发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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