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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7〕1193号)




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转存资本保证金的请示》(沪美亚〔2007〕0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存入资本保证金存款美元540万元;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以下两笔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一)存放于中国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的美元484万元;

(二)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的人民币80万元。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新签署的《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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