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海安发展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1178号)
浙江海安发展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浙江海安发展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浙江海安发展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浙江海安发展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十六楼1座。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周恩海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杨靖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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