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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漳政综〔2007〕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了做好2007年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不含厦门)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指导计划和全省失业(不含厦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闽政文〔2007〕217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各县(市、区)2006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7年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表

2、2007年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表

3、2007年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表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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