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林肯公园乐队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69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21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星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林肯公园乐队一行40人,于2007年11月1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按已审定的曲目进行演出,请你局做好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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