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英国牛津大学合唱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68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19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英国牛津大学合唱团一行28人,于2007年9月来华演出,其中9月21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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