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政府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大项目办制定的《哈尔滨市政府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实施细则》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一日
哈尔滨市政府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实施细则
哈尔滨市政府大项目办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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