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汕府〔2007〕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汕头,激励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攻关,引进、转化推广科技成果,推进技术创新,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推动科技进步,加速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TBD1500型PVC绝缘胶带数控涂布机组”等14项成果为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CTS-7700便携式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系列”等16项成果为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转基因番木瓜鉴定方法的研究”等19项成果为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全市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发扬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进行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市科技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