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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944号)




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东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股东的变更。变更后,你公司注册资本仍为3000万元。申河的出资比例为49%;任晓鹃的出资比例为13%;海南华琨实业开发公司、洋浦洪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各为10%;刁金梅的出资比例为8%;广东南方金科实业公司的出资比例为6%;成欣欣的出资比例为3%;李远许的出资比例为1%。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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