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阿伊达・戈麦斯西班牙舞蹈团到江苏苏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389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局苏文市(外)[2007]20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市明星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阿伊达・戈麦斯西班牙舞蹈团一行27人,于2007年10月8日至9日到苏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