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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17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240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7月2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72%调整为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07%调整为2.34%。

二、从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41%调整为4.50%,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95%。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ΟΟ七年七月二十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81

上年结转
2.07
2.34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41
4.50

五年以上
4.86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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