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932号)
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为5000万元,各出资人出资比例不变。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到中国保监会换发《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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