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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89号)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徐凤霞等22人申请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7〕7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审查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徐凤霞等2人具备重水研究堆高级操纵员资格、李佳等2人具备重水研究堆操纵员资格、王桂敏等3人具备游泳池反应堆操纵员资格、刘振华等4人具备中试厂铀溶液临界装置高级操纵员资格、罗皇达等11人具备中试厂铀溶液临界装置操纵员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批准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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