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
(国核安发〔2007〕75号)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核电厂运行监管活动,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我局组织制定了《秦山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秦山第二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秦山第三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大亚湾核电厂、岭澳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秦山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
国家核安全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