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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1号
【发布日期】2007-06-28
【生效日期】2007-06-28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海关总署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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