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麦迪逊少女合唱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020号)
河北省文化厅:
你厅冀文市函[2007]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北生活时尚广告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麦迪逊少女合唱团一行55人,于2007年7月15日至30日来华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各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注意核验当地承办单位资金计划安排及其资金证明。
此复。
二○○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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