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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7]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

为了完善城市供热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热价管理,根据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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