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629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太保寿〔2007〕58号)收悉。经审核,批准你公司2007年2月13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尽快按照《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