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7〕635号)
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存出资本保证金转存的请示》(瑞健保发〔2007〕1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资本保证金存款人民币1亿元(存单号:00027632)中的4000万元到期支取,其余部分(人民币6000万元)作为新的资本保证金存款,继续存放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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