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建标[2007]126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以及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结合我国工业建设领域标准规范工作实际,经与有关单位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