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11月24日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
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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