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爱和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565号)
爱和谊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津分公司开业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爱和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
二、批准该分公司营运资金为2亿元人民币。
三、经审查,井上高宏、宫崎守、横田嘉英、王晖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井上高宏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宫崎守担任该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横田嘉英、王晖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四、批准该分公司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
(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
(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五、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5号天津国际大厦1603室。
六、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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