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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584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太保〔2007〕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7亿元。其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278,235,70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08%;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021,804,29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25%;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36,67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1%;Carlyle Holdings Mauritius Limited认购281,514,91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0%;Parallel Investors Holdings Limited认购1,051,785,08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70%。

二、未经我会批准,外资股东持股时间少于3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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